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任朝霞)日前,上海市教衛工作黨委、市教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工作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明確,到“十四五”末,市、區、校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工作責任全面貫徹落實,部門協同聯動成效顯著的體制機制基本形成,制度體系逐步健全,工作力量有效加強。
根據《意見》,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機制的統一指導下,市、區、校進一步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工作機構,強化人員配備,切實落實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工作職責。上海市教委協調推進全市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工作。各區教育局成立區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工作機構,按照本區學生規模及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工作實際需要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行使行政管理及協調職能。有條件的區,可以設立學生保護專職監察員負責學生保護工作,處理或者指導處理學生欺凌、性侵害、性騷擾以及其他侵害學生權益、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影響學生健康成長的事件。各中小學設立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專兼職教師崗位,負責本校未成年人學校保護日常工作。規模較大或多校區的學校,或有條件的其他學校,到“十四五”末,要成立學生保護委員會,整合欺凌防治、紀律處分、教育懲戒等組織、工作機制,統籌負責學生權益保護及相關制度建設。
《意見》強調,將未成年人學校保護納入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相關負責人員業務培訓范疇,提高政策理論水平和業務指導能力;納入中小學校長培訓范疇,強化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底線思維和憂患意識;納入中小學教師全員培訓和新教師崗前培訓范疇,普及未成年人學校保護基本理念和基礎知識。
《意見》還提出,各區教育局應定期組織或委托第三方對轄區內學校履行保護學生法定職責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學校管理水平評價、校長考評考核的依據。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產生重大影響的校園安全事件的學校,實行“一票否決”,并視情節輕重,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予以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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